甲方(送养人):
乙方(领养人):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家庭电话:
手机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领养动物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
一、甲方将委托领养动物交由乙方领养。
(1)甲方的义务:
1.如实告知被领养动物的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资料。
2.为乙方领养及日后喂养动物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3.安排合适的人员在领养人领养之前实地去领养家庭考察,领养成功后定期对领养家庭回访,以便沟通信息,解决问题。
4.妥善保存乙方所填写的一切个人资料,在乙方履行下面全部义务时 不做除领养审核存档外的其他商业或非商业用途。
(二)乙方的义务:
1.领养人必须年满22周岁,有身份证,非学生身份且同时有正当且稳定职业者 或 相当的经济能力(需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 1张),未满22周岁者需由家长提出申请并接受审核。
2.固定住所,圈养。
3.在领养动物前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甲方当前已知的所领养动物的真实状况,并进行初步观察与接触。
4.有能力为领养动物提供必要的医疗措施,包括每年的按时免疫,2-4次驱虫,体检等。适龄绝育,田园犬公狗狗不强制绝育,田园犬母狗狗必须绝育;品种狗狗无论公母都要绝育;领养猫咪无论公母都要绝育。
5.不放养伴侣动物,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科学喂养。并保证领养动物的安全,不得将所领养动物异用和商业用途,如丢失或无法继续饲养请及时通知送养人。
6.接受甲方对被领养猫咪进行不定期回访,回访方式包括上门家访、通过网络发送相关视频和照片(回访前,甲方会事先与乙方就回访时间进行约定)
7.事先与家人做好沟通及商议,签署领养协议后,不得因为家人反对,婚姻,生育,工作变动,动物不听话,动物生病等原因抛弃领养动物。
8.如需短时外出,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照顾伴侣动物,应为其提供可靠的临时寄养人或安全可靠的专业寄养机构。
9.在无法继续喂养领养动物的情况下,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将动物送交回甲方,或与甲方共同为领养的动物找领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转交他人或遗弃.
10.为了保证领养猫咪,狗狗安全,收取300押金,一年以后退回。
11.以领养回去半个月为磨合期,磨合期内退回猫狗,押金300原数退回;磨合期以后一年之内狗狗和猫咪以任何理由退回来,押金不退。领养满一年,押金300全数退回。
12.一年之内领养的动物除自身重病医治无效死亡,其他任何由主人失责导致的走丢、走丢后意外死亡、不牵引意外车祸等等,押金不退。
协议自乙方接收领养之日起生效。
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协议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动物福利的原则另行约定。
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分别由甲、乙双方保管。
前来领养所需的东西:领养猫咪的领养人需要带结实安全的猫包,领养狗狗的领养人需要带笼子,箱子,或者牵引绳。
请注意一定要避免狗狗在路上跑掉。
如遇紧急情况,不能联系到乙方,可以联系以下人员: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附件:被领养动物基本情况及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