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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点点流浪动物救助团队
临沂点点流浪动物救助团队

临沂点点动物救助团队章程(2020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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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点点动物救助团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 名称:临沂点点动物救助团队

二、 性质:临沂点点动物救助团队(以下简称本团队)是由民间爱心人士自发组成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隶属于临沂市慈善总会下属志愿团体。

三、 宗旨:本团队以“救助流浪动物”为己任,以“绝育减少流浪动物数量”为理念,以“让流浪动物回归家庭”为目的,以“领养代替购买”为核心,宣传城市文明养犬;谴责弃养行为,呼吁社会不伤害、不虐待、不食用伴侣动物,反对偷盗、射杀等犯罪活动。

四、 原则:本团队自成立以来坚持以公开、透明、开放性原则面向社会,并随时接受大众的监督和意见。

五、 本站LOGO:左半边为一颗红心,象征着爱心、奉献;右半边为一猫一犬相互依偎,象征着和谐、温暖、友善;图标右下角配以“临沂点点动物救助”字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一、 对于城市中的受伤的流浪动物,策划实施“市民求助—团队关注—安排救助—送医治疗—基地收养—动物免疫—对外领养”流浪动物的救助活动。

二、 城市中小区内有安全隐患的犬只,本团队在接到物业求助后,予以科学抓捕、对外领养。

三、 招募、培训、表彰志愿者。

四、 宣传城市文明养犬,为居民安全、社会文明建设、城市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 宣传推广为城市流浪动物绝育理念,协调合作医院为城市流浪猫免费绝育, 遏制流浪动物的数量,减少社会恐慌,切断疫病的传播。

第三章 志愿者

本团队志愿者指承认本章程、热爱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提出志愿者申请的中国公民,经团队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站的志愿者会员。

申请加入本团队的志愿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本团体,遵纪守法,有加入本团队的意愿,爱护流浪动物,热爱公益事业。
  2. 具有奉献爱心的精神,与人为善,与动物和谐相处,有耐心与责任心,不偏激不愤青,理性对待社会中人与流浪动物的矛盾。
  3. 年满18周岁以上,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接受本团队的救助理念。
  4. 积极参加本团队的线上及线下活动。线上(月捐、网络宣传、领养发布等),以及线下(现场救助、做义工、做活动、领养、寄养家庭等)。
  5. 提交志愿者申请书,取得正式志愿者身份,由本团队颁发志愿者徽章与证书。
  6. 按本团队规定每年12月31号之前交纳当年度志愿者会费。会费缴纳后不予退回。每年会费100元每人。

志愿者有下列权利:

  1. 本团队的选举权、被选举和表决权。
  2. 优先参加本团队组织的各类活动。
  3. 请求本团队维护其合法权益和获得本团队服务的优先权。
  4. 对本团队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 向本团队推荐新人入会的权利。
  6. 对本团队流浪动物向外找领养的权利。
  7. 优先领养本团队动物的权利。
  8. 参加每年一度的志愿者代表大会的权利。
  9. 在特殊救助情况下,经团队审核通过,有使用本团队救助工具实施救助的权利。
  10. 凭借志愿者徽章在本团队的合作医院及合作宠物店有享受医疗折扣的权利,仅限志愿者本人使用。
  11. 加入本团队自愿,退出本团队自由。

志愿者需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本团队章程,执行团队的决议,完成本团队委托或交办的任务。
  2. 宣传本团队宗旨,维护本团队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
  3. 按本团队规定每年12月31号之前交纳当年度志愿者会费。会费缴纳后不予退回。每年会费100元每人。
  4. 未经授权不得以本团队名义组织开展活动或参加其他非法活动。
  5. 每年参与本团队线上(月捐、网络宣传、领养发布等),以及线下(现场救助、做义工、做活动、领养、寄养家庭等)活动累计至少三次以上。
  6. 志愿者如本年度未按时参加本团队组织的活动或未缴纳志愿者会费,本团队有权利暂时收回志愿者所享有的当年合作医院的折扣权利,直到志愿者按时缴纳会费或参加活动才可重新拥有在本团队所享受的权利。 志愿者因个人原因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队,并交回证书、徽章、红马甲。 志愿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和本章程的行为,经团队表决通过,予以除名,所造成的损失由此志愿者本人负责,与本团队无关。

第四章 本团队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本团队最高责任为队长,队长下分责任管理会。

管理会包含:

  1. 线上管理人5名,分别为: (1) 微信管理员6名 (2) QQ管理员1名 (3) 微博管理员1名 (4) 领养管理员1名 (5) 宣传策划管理人10名,包括公众号维护、宣传设计、视频制作等; (6) 财务统计人员2名;

  2. 线下救助队若干人,分别为: (1) 救助队长1名,以及救助成员若干名。

其中,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志愿者代表大会,参会人数需由志愿者五十人以上参加才可举行。

志愿者代表大会的目的性在于:

  1. 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2. 选举和罢免队长及管理会各部门组织人员。
  3. 听取和审议队长的年度报告和财务报告。
  4. 决定团队变更和终止事宜。
  5.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队长是志愿者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志愿者代表大会负责。

队长的职权是:

  1. 执行志愿者代表大会的决议。
  2. 筹备召开志愿者代表大会。
  3. 向志愿者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和财务状况。
  4. 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事宜。
  5. 决定设立责任管理会的部门。
  6. 领导本团体各部门开展工作,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7.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8. 制定活动项目,并委托管理会成员协作完成。
  9. 积极参与本团队的各个活动策划与实质性的建议。
  10. 做好项目中志愿者的登记事项。

第五章 资金管理、使用原则

本团队属民间自发建立的救助组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没有政府经费支持,其经费来源是:

  1. 会员每年缴纳的会费。
  2. 社会企业赞助和个人捐赠。
  3. 爱心人士对本团队动物的助养费。
  4. 本团队开展各个活动的收入。
  5. 网店的收入。

本团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收入、支出的每一笔明细都认真核实登记。所有支出都用于本团队动物的日常开销、水电费、工人工资、动物的医疗费、项目的前期投入、交通费、日常维修、建设、搬迁费用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和占有。

本团队每月初都将上月的捐款支出明细整理上传至公众号,接受大众的监督和捐赠人的查看,以保证财务上的绝对透明化。

第六章 收养救助原则

本团队进行针对城市流浪动物的救助与收养等业务,本着可持续发展,严格按照以下原则来执行:

  1. 本团队仅针对城市中受伤、老弱病残、毫无生存能力、携带传染病的流浪动物进行救助和收养,在保证动物免疫完成、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再进行对外找领养。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决定。
  2. 关于城市中包括小区内健全健康的流浪动物,本团队可协助发现人对目标进行科学抓捕,发现人需负责后续的绝育、收留和对外找领养;各小区物业需配合协作本团队针对小区内流浪动物的救助。本团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道德绑架。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决定。
  3. 对于求助的重病、重伤的动物,救助资金上限为3000元,剩余由发现人负责。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决定。
  4. 对于求助中伤势异常严重、咨询医生后毫无救助希望和意义的动物,听取发现人、志愿者的意见,管理会表决通过后,决定是否放弃救助此动物。
  5. 为了缓解本团队的资金压力,本团队内收养的动物对外助养,助养费为100元每只每月。助养满一年或者直到动物找到领养为自动解除助养任务,如需继续助养需和本团队申请。助养家长有和本团队一起针对此动物对外找领养的责任,领养过程严格按照本团队的领养协议条款来执行,特殊情况需由管理会商议后决定。
  6. 本团队如若解散、解体,需由志愿者代表大会监督清算剩余捐款,用于发展与本团队宗旨相关的事业。

本团队市区有合作医院,负责治疗本团队救助的伤、残、病的动物,给予本团队最大的医疗折扣支持,并积极配合本团队为城市中流浪动物做免费绝育的项目。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对本团队章程的修改,需经管理会表决通过后报志愿者大会表决。

本章程经2020年6月志愿者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临沂点点动物救助团队。

本章程自志愿者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生效。